常州市地震局内设机构 |
发布日期:2023-08-11 |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督办和检查重大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参与编制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文件格式的审核;负责局接待、信访、信息、网络、档案、保密、保卫、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计划、财务、统计、物资、国有资产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人事、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拟定防震减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全市防震减灾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监测管理处(监测台网中心)
负责对全市地震监测(测震、前兆、强震)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承担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典型地震遗址与遗迹的保护。负责对单位和个人上报的地震预测意见、地震异常现象进行登记,并组织调查核实;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合作交流,负责指导地震监测科研、攻关及成果的推广应用。
承担全市地震监测网络系统、大中城市信息网络节点的正常运行及维护工作,收集、保存、管理相关资料信息;承担全市震情值班工作,负责监测数据采集、存储和管理,并将地震监测信息及时报送上级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向上级相关部门或机构报告形成的会商意见。根据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提出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做好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或机构。
(三)宣传教育处
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宣传活动;承担防震减灾自救互救知识的普及工作;编印防震减灾宣传出版物;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市防震减灾宣传网点开展工作;指导全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的建设。参与审查涉及地震震情的宣传报道文稿,统一震情报道口径,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
(四)应急服务处
协助市应急管理部门修编市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参与指导全市地震系统编制地震应急行动方案;负责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收集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管理地震现场工作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及相关培训工作;协助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和应急装备的管理;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协助制定地震灾害预防对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震后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地震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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