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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抗震设防新目标 增强抗震防灾综合能力
发布日期:2018-03-13  来源:地震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做好地震、气象、地质等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决胜阶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条件,也是其可持续的基础。近年来,地震、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和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美好稳定生活的向往,对抗震防灾的要求越来越高。

正在参加两会的地震系统全国政协委员李小军为此提交了一份关于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的提案,提出要强化各类工程抗震设防措施,增强抗震设防综合能力,并提出要逐步实现抗震防灾目标由“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向“中小震无灾、大震灾害可控、巨震灾害可接受”的转变。

李小军在提案中建议。一是提高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编制中国地震风险区划图,把握地震风险,修订各类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二是提高工程地震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和风险评估等工作,改进工程抗震设防技术,推进减隔震、振动控制和新型结构抗震体系等新技术的应用。三是加强工程抗震能力掌控和风险管理。加快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立法工作,落实工程建设中各环节的抗震设防要求控制和质量监管,强化农村防震保安工作,建立工程抗震设防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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