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新征程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解读 |
发布日期:2023-04-24 |
《中共中国地震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新征程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印发。为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小军同志对《实施意见》的编制背景、相关考虑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思想新理念,党的二十大作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强调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面临新的形势要求。 局党组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工作,加强顶层谋划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提出了坚持服务立局自身建设要求和增强公共服务业务发展思路,把公共服务纳入“2+2”防震减灾新业务体系,明确了构建“防震减灾+”服务新格局的战略构想,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定位越来越明确,发展思路越来越清晰。 防震减灾新业务体系不断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体系日趋完善,探查区划评估业务体系初步构建,地震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平台不断拓展、创新力量不断壮大,为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提供了强有力业务和科技支撑。 地震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探索,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和产品清单试行,国家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主体建设,第一批地震数据资源目录、地震产品和技术服务目录完成编制,5家单位公共服务试点圆满完成,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公共服务需求调查取得进展,为《实施意见》编制提供了实践支撑。 二、几点考虑 (一)突出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高质量地震安全保障服务这个主题。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突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乡村振兴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地震安全保障,全方位提升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这一目标。将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作为《实施意见》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实现应对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更加有效,在服务体系构建、机制建设、重点工程实施、服务质量效能提升等方面,始终牢牢把握政府、行业、公众等不同服务对象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化解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安排。 (三)充分体现局党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定位。坚持服务立局,增强公共服务,正确处理好公共服务在“2+2”防震减灾新业务体系中与地震监测、震防、科技业务之间关系。突出公共服务在需求把控、资源统筹,机制建设、模式探索,渠道搭建、领域拓展,效能评估、市场培育等方面发力,强调提升业务成果和科技成果向服务产品、服务标准转化能力,以及基础业务对服务支撑能力,注重与监测、震防“1号文”相关部署和科技创新工作的衔接。 (四)突出构建“防震减灾+”服务新格局这条主线。以构建“防震减灾+”服务新格局为着力点,加强决策服务、做好专项服务、优化公众服务、深化专业服务,统筹考虑不同行业领域区域地震安全需求紧迫性、差异性和服务供给能力,提出当前重点推进的“防震减灾+”重点工程。在供给侧,强调加强跨业务领域产品集成和融合,形成面向不同行业领域的系统性服务产品。在需求侧,强调开展常态化地震安全需调查,形成不同服务对象差异化需求清单。 (五)突出加强开放合作和社会资源统筹这个途径。提出引导和规范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和高校、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加强防震减灾领域社会组织和企业培育,依靠多方力量拓展服务领域,壮大服务市场。推动地方政府履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职责,形成“政府+市场”的多元供给格局。 (六)充分吸收青藏高原东北缘工作经验和局领导调研报告成果。充分发挥局属研究所、国家级业务中心、省级地震局的技术、业务和属地优势,形成体系化供给力量。加强政策规制、技术规范、软件集成、服务模式等方面总结凝练。深化与服务对象交流融合,强化跨行业跨部门技术标准衔接和信息共享。形成不同行业领域差异化需求清单,以清单推进产品供给,依靠多方力量拓展服务领域。大力培育公共服务管理和技术人才,着力补齐成果转化、市场拓展和政策研究等能力短板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五部分16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实施意见》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防范地震灾害风险,立足应急保障,面向社会服务,力争用3-5年时间初步建成协同高效、多元供给、保障有力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防范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更加有效,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与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相适应。 第二部分“构建‘防震减灾+’服务新格局”。给出了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定义,从加强决策服务、做好专项服务、优化公众服务和深化专业服务等4个方面健全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对“防震减灾+”重点工程进行了部署,包括加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保障、强化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震灾风险防范、加强城市更新行动地震韧性建设、强化乡村振兴抗震设防服务、加强海洋经济开发地震安全服务、强化政府地震应急准备支撑、实施公众科普行动、加强国防建设地震安全保障等等。 第三部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通过开展公共服务需求调查、加大成果转化和产品集成力度、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推进产品标准化建设等提升公共服务产品质量。建设国家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的权威性、集约性和智能化水平。推动防震减灾科普服务转型升级,打造新型地震科普综合体,在技术应用、传播体验、建设运维等方面形成地震科普新理念、新业态、新结构。 第四部分“完善服务机制”。完善内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国家级业务中心、局属研究所和高校以及地震监测中心站的职责。建立对外开放合作机制,引导和规范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和高校、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加强防震减灾领域社会组织和企业培育,推动地方政府履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职责。深化地方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改革,明确各级地震部门、业务支撑单位公共服务任务,建立健全市县地震部门与地震监测中心站联合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制度、加快队伍建设、强化考核评估、加大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实施意见》顺利落地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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