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中国地震局召开2019年第4次局务会议。党组书记、局长郑国光主持,局领导班子全体同志、机关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地震局公文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机关公文处理细则》。会议强调,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工具。制修订《中国地震局公文管理办法》和处理细则很有必要,也是落实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严格控制层层发文,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的具体举措。会议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工作规则认真学习公文办法,不断提升机关管理法治意识,用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必须切实精简文件数量,2019年各单位、各部门发文数量要比上一年度减少30%;必须切实改进文风,提升公文处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国地震局机关印章管理办法》。会议强调,印章是体现一个单位、机构和组织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载体,印章的印制、授权、废止、更换各环节都非常严肃,必须要有严格的程序。会议要求,印章管理必须安全规范,切实按照印发办法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印章管理责任制。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地震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会议强调,出台地震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很有必要,是实现地震信息化建设“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集约共享、互联互通”的重要保障。要抓好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管理职责,抓住项目前期、项目实施、验收和效益评价等关键环节,实现地震信息化建设的全过程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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