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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9-30  来源:江苏省地震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防震减灾科普工作对于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科学素养,促进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实现对突发地震事件的主动防灾、科学避灾、有效减灾,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 科技部 中国科协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应急〔2018〕5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新时代江苏省防震减灾科普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新时代防震减灾科普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地震安全是人民安全需求的重要方面,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对防震减灾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地震安全的期待更加迫切,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防震减灾事业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基础环节,防震减灾科普必须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工作内涵,创新科普方式,挖掘科普资源,打造科普精品,构建科普新格局,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更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省是中国东部地震多发省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生过1974年溧阳5.5级、1979年溧阳6.0级、1990年常熟5.1级、2012年高邮宝应4.9级等社会影响较大的地震。我省人口、产业、城镇高度聚集,铁路、水利、油气管道、核电站等生命线工程较多,地震不仅会带来直接灾害,还会造成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形成链式反应。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迫切需要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有着特殊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防震减灾科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防灾减灾日、唐山地震纪念日、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段科普宣传工作亮点纷呈,防震减灾科普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持续推进,全省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应急避险能力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同时,防震减灾科普工作与各级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机制尚不健全,科普作品的丰富性和趣味性还不够,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社会力量的参与度不足,科普宣传的手段和力度有待加强,科普宣传经费的保障还不足等。

二、加强新时代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加强新时代防震减灾科普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培育减灾文化,提升公众防震减灾科学素质和参与防震减灾活动的意识和主动性以及应急避险技能,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科普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应对重大地震灾害风险的社会动员能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的地震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科普工作新格局,实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规范化、科普创作创新化、科普传播信息化、科普服务精准化。全省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科学素质明显提高,防震减灾科普理念深入人心,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增强,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逐步普及。防震减灾科普主题更加突出,产品更加丰富,能力大幅提升,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队伍建设日趋完善。

三、加强新时代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各级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科协部门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共同搭建协调服务平台,制定科普工作计划,定期研究解决科普工作中的问题,推动防震减灾科普工作良性发展。要统筹行业优势资源,在科普产品研发、科普队伍建设、业务培训、重大活动举办、社会动员等方面密切合作,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科普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和智力共享。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充分发挥“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带动效应,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推进学校常态化开展地震等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在校学生的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与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合作,开设防震减灾科普专栏节目,打造防震减灾科普品牌。

(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多元投入机制,充分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具有较强实力的防震减灾科普企业。挖掘社会资源和市场潜力,广泛动员和吸引社会企业、组织等参与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创作、产品研发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依托志愿者组织开展基层地震应急演练和知识普及。

(三)加强科普产品研发。创新科普产品制作思路,激发创作研发活力,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精品的创作与开发,打造一批贴近人民、贴近生活,集科学性、权威性、趣味性于一体的高品质科普精品。探索建立科普研发项目化管理模式,推动防震减灾科普产品与公众需求接轨,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层次分明、内容科学、生动有趣、适应不同对象需求的图书、声像、文艺、动漫、微视频等多元化防震减灾科普作品。积极推动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新技术,丰富科普作品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加强科普产品推广,积极培育和打造本地科普品牌,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科普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作品创作大赛。

(四)强化科普阵地建设。统筹利用社会资源,采取自建与社会共建相结合的机制,建设一批防震减灾专业科普场馆。优化全省各级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布局,提高各类场所的科普资源利用率。继续推进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完善基地和示范学校的认定、运维管理、资金保障和退出机制,鼓励各市、县(区)出台配套支持制度。每个设区市至少新建成1个省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5所示范学校,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建成1个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3所示范学校。

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纳入各级各类科技场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农村科普场所、教育培训基地等,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防震减灾科普场馆体系。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防灾减灾示范县创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中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作用。引导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设施增强防震减灾科普功能。充分发挥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公共设施和研究中心、地震台站等场所的防震减灾科普功能,开展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增强公众体验互动效果,提高防震减灾科普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科普信息服务。科学谋划全省防震减灾科普信息化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推进防震减灾科普“互联网+”,加强新媒体科普资源创作与开发,强化防震减灾科普网站和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传播矩阵。建设数字地震科普馆,入驻科普云、科普乡村e站、社区e站和各级数字科技馆。加强与各主流网络平台合作,拓宽防震减灾科普传播渠道,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增值服务,不断提升防震减灾科普传播方式现代化水平,实现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信息化、智能化。

(六)丰富科普活动方式。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联动机制、打造具有江苏地方特色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品牌。创新活动手段,丰富活动内容,增强互动体验,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智库优势,组织专家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基层行”等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科普作品创作大赛、科普讲解比赛、科普大讲堂等活动,推动防震减灾专项科普活动。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技活动周暨江苏省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段,积极参与当地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活动,共同做好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地震应急避险演练。举办“江苏省安全应急科普环省行”活动。

四、加强新时代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科学统筹,不断夯实防震减灾科普工作基础,进一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防震减灾科普新局面。

(二)强化政策引导。将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经常性项目和年度财政预算,并保持稳定增长。纳入政府购买防震减灾科普服务清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推动最新地震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的转化。省级相关部门对防震减灾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联合表彰。各级地震、应急、教育、科技、科协等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防震减灾科普工作激励政策,将防震减灾科普成果纳入项目申报、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绩效奖励的内容和依据。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防震减灾科普活动,充分激发全社会防震减灾科普工作创新活力。

(三)整合人才资源。建设和稳定一支包含多方面人才的防震减灾科普队伍,有针对性地培养科普领军人才,鼓励和支持知名学者、科研技术人员开展科普活动,支持引导专业科普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从事防震减灾科普工作。组建“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建立防震减灾科普专家共享机制。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志愿者登记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科普人员培训机制,提升科普队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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